close
孩子,他的,自己的,小孩,好了
提問: 我與夫人的前夫小孩是何關系?有何權利義務? 問題補充: 她,離婚少婦帶一7歲小男孩
我,未婚
同齡

長久沒有往來,最近一次相遇,交談很融洽相合,后來我們又更接近了,她的家人不反對,她開始明確認定與我一起走向結合。但她仍然感覺這一切太快好像在夢中,我也感覺還沒有完全的思想準備,也似乎無法想象最終真會結合,因為這關系在半月前是任何人都沒有想到的,也可能是因為還沒有得到我方家長同意,所以她才總是帶有一絲的不踏實感覺。

假如結婚,如何處理好與她的小孩的關系?

我小孩的親生父親是何關系?

與他的親生父親相比,我有何權利義務?
医师解答: 假如你們結婚了,你是小孩的繼父,你對他有撫養和教育的義務!你和小孩的生父應該說都有對小孩關愛,照顧,教育的責任,另外小孩的生父有對他的探視權,到時候不要因為孩子和他的接觸使你對她有什么懷疑就不好了,.個人認為沒必要和他的關系有多好,一般就可以了.你們要是結婚,你要對她的孩子視如己出,不要因為一點小事就牽扯到孩子身上.這種關系很微妙很難處理好,到時候得比對自己的孩子多付出好多.

另外,你好像真是太草率了,沒有多少天就想和一個離異帶孩子的人結婚,你首先要過你父母這關,對于父母好象都不大接受這樣的事實,未婚找離異帶孩子的結婚.其次你還要過孩子這關,這不象就你們二人說好就行了,孩子不小了,有自己的人生價值觀了,他能不能接受你是個很大的考驗,對于你來說,我想是這樣的.

勸你三思而后行,別頭腦一發熱,什么都來了.把各方面的工作都準備好了,在考慮結婚.別到時候后悔就行了!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albab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